ESR AR 2021 (CN)

214 再創高峰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021年12月31日 33. 於未綜合入賬結構實体的權益 於2021年12月31日,本集團将其於20個(2020年:19個)投資基金的股權投資視為於未綜合入賬結構實体 的權益。投資基金的設計在於使管理權並非決定控制該等基金人士的主要因素,並透過向各投資者發行 所有權權益工具而融資。 本集團亦擔任25個(2020年:23個)不動產基金的投資╱資產經理,以管理該等資產的營運,根據投資者 的注資、不動產項目產生的開發費用或就收購谘詢服務及經紀服務而賺取手續費收入。設計上述資產旨 在令投票權及类似權利並非決定如何開展投資活動的主要因素,該等資產透過向投資者發行所㊒權權益 工具融資。本集團並無提供任何財務支持,亦無意提供財務或任何其他支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自不動產基金賺取合計手續費收入總額65,619,000美元(2020年: 60,843,000美元)。於2021年12月31日,本集團因擔任不動產基金之投資經理而面臨之最大虧損風險相當 於應收彼等之手續費收入之賬面值35,978,000美元(2020年:31,310,000美元)及投資之賬面值538,066,000 美元(2020年:502,519,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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