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 再創高峰 經扩大集團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 未經審核備考綜合財務狀況表(續) 經擴大集團未經審核備考綜合財務狀況表附註 (1) 結餘摘錄自本集團於2021年12月31日的經審核綜合財務狀況表。 (2) 結餘摘錄自ARA集團經審核綜合財務狀況表。 (3) 重新分类旨在使ARA集團綜合財務狀況表所⽰的各財務報表項目金額之分类与本集團綜合財務狀況表所⽰者一緻: (i) 由ARA集團的「金融資產(非流動)」重新分类為本集團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及「以公允價值計 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全面收入的金融資產」; (ii) 由ARA集團的「其他無形資產」重新分类為本集團的「商誉」。此举旨在将商誉自其他無形資產分開,作為獨立項目披露; (iii) 将㊒關ARA集團應收費用的貿易結餘由ARA集團的「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及其他資產」重新分类為本集團的「貿易應收款 項」; (4) 本集團已根據國际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業務合併應用收購會計法,以将收購ARA集團入賬,乃基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收購㊒形 資產淨值,猶如收購已於2021年12月31日完成。備考商誉計算如下: 附註 千美元 總代價 (a) 4,859,393 減: 已收購㊒形資產淨值賬面值 1,779,866 ARA集團非控股權益 (b) (404,834) 永久資本證券 (c) (704,860) 670,172 備考商誉(「商誉」) 4,189,221 (a) 根據收購協議,總代價按下述方式清償: (i) 現金519百萬美元以本集團內部資源及Sumitomo Mitsui Banking Corporation (「SMBC」)認購新股份之所得款項淨 額250百萬美元撥付;及 (ii) 以每股股份25.15港元(基於完成日期2022年1月20日的股價)的價格發行1,345,898,078 股,合共4,340百萬美元。 (b) ARA集團非控股權益按分佔ARA集團可識別資產淨值之已確認公允價值比例計量。 (c)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永久資本證券賬面值指發行時收取的所得款項(扣除發行成本)。 根據國际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於完成日期收購的ARA集團可識別資產及所承擔的負債之公允價值須予確認,而總代價超出 根據國际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計量的已收購ARA集團可識別資產及所承擔負債之公允價值的任何金額将確認為商誉。由於 ARA集團的可識別資產淨值於完成日期之公允價值可能㊒別於ARA集團於2021年12月31日的資產淨值賬面值,總代價超出 ARA集團可識別資產淨值公允價值的實际金額及確認的ARA集團資產及負債最終金額可能与上述金額不同。 根據本集團的會計政策,於初步確認後,商誉将按成本減任何累計減值虧損計量。商誉每年或更頻密地(倘出現事件或情況 變動顯⽰賬面值可能減值)進行減值測試。 於編製本經扩大集團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時,董事已根據國际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值及本集團的會計政策就商誉進行 減值評估。董事已考慮可收回金額及為經扩大集團業務帶來的協同效益作為評估的主要參数,故董事並無在經扩大集團的 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中就商誉減值作出任何備考调整。㊒關評估假設(i)資產及負債的公允價值並無主要重大不利變動; 及(ii)可識別資產及負債可按其賬面值變現。然而,倘ARA集團的業務出現任何不利變動(包括但不限於營運的任何後續不利 變動),則可能須根據國际會計準則第36號及本集團的會計政策就商誉確認減值。 核数師已根據⾹港核證工作準則第3420號就載入招股章程所編製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作出報告之核證工作進行㊒關工 作,並認為董事所進行的商誉減值測試与本公司的適用財務申報框架及其在該框架下的會計政策貫彻一緻。然而,核数師 並無就董事編製的商誉減值測試所用的財務資料進行審核或審閱。 董事確認,彼等将應用貫彻一緻的會計政策、主要假設及估值方法,以根據國际會計準則第36號的規定評估於後續報告期 間的商誉減值。本公司亦向其核数師確認,彼等将根據⾹港審計準則就本公司的綜合財務報表進行審核及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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