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Interim Report 2020 (CN)
(ii) 可參與人士 董事會可酌情將購股權授予本集團任何董事或僱員或受本公司控制的任何公司的任何董事或僱員(「 合資 格人士 」)。 (iii) 可能發行的股份類別 根據 KM ESOP 僱員持股計劃,可發行普通股。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個月,本公司已根據 KM ESOP 僱員 持股計劃發行 14,185,966 股普通股。 (iv) 最高股份數目 於 2020 年 6 月 30 日,因行使根據 KM ESOP 僱員持股計劃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所有尚未行使購股權而可能 發行的股份數目於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 40,023,071 股股份(於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1.31% )。 (v) 各參與者的最高配額 計劃並無設定每名參與者於計劃項下的最高配額。 (vi) 根據購股權須認購證券的期限 購股權於下列最早者自動失效(以尚未行使者為限,並受購股權授出條款及條件規限): (a) 授出日期起計第十週年當日; (b) 參與者不再為合資格人士當日起三個月屆滿當日; (c) 倘參與者因身故而不再為僱員,其遺產代理人可於其身故日期起計十二個月內行使購股權。倘參 與者因受傷、生病或殘疾而不再為僱員,則購股權可在於僱傭關係終止當日起計六個月內歸屬的 情況下行使。(「 身故、退休、受傷及傷殘時的權利 」) (d) 倘參與者與本公司或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的僱傭關係以下列方式終止: (a) 於授出日期起計三個月 內自願辭任; (b) 嚴重違反其僱傭協議或嚴重違反其不披露承諾;或 (c) 其嚴重行為不當,購股權將 即時失效及不可行使。倘參與者因裁員或被解僱(非即時解僱)而不再為本公司僱員,則購股權可 在於僱傭關係終止起計三個月內歸屬的情況下行使。(「 解僱或終止僱用的影響 」) (e) 參與者在任何情況下(上文「身故、退休、受傷及殘疾時的權利」及「解僱或終止僱用的影響」所述 者除外)不再為合資格人士當日; (f) 倘本公司向其股東發出通告召開股東大會,以考慮或批准本公司自動清盤的決議案(以已歸屬者 為限),則購股權可於有關決議案獲通過或否決或大會無限期押後(視乎決議案獲通過而定)前隨 時行使(以已歸屬者為限)。倘本公司由法院清盤,在購股權已歸屬且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購股權 可於清盤指令發出後一個月內行使,之後將失效。倘清盤的目的為進行重組或合併,則該分條款 並不適用。(「 清盤權利 」) 20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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