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Interim Report 2020 (CN)

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2020 年 6 月 30 日 40 1. 公司資料 ESR Cayman Limited (「本公司」)於 2011 年 6 月 14 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及登記為獲豁免 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地址為 c/o Walkers Corporate Limited, 27 Hospital Road,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8, Cayman Islands 。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本集團 」) 主要於亞太地區從事物流地產開發、租賃、管理及基金管理平台。 2.1 編製基準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個月的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乃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的《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 中 期財務報告 編製。 除投資物業、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全面收入的金融資產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 金融資產及負債乃以公允價值計量外,該等財務資料乃根據歷史成本慣例編製。持作出售之出售組合按其賬面 值與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的較低者呈列。該等財務報表以美元呈列,除另有指明外,數值均四捨五入至最接近 的千位數。 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不包括年度財務報表所規定的所有資料及披露,並應與本集團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 年度綜合財務報表一併閱讀。 2.2 會計政策及披露之變動 除就本期財務資料首次採納下列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外,編製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所採用之會計政策與編 製本集團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所應用者一致。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3 號修訂本 對「業務」的定義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國際會計準則》 第 39 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7 號修訂本 利率基準改革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修訂本 與 2019 冠狀病毒病有關之租金寬減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修訂本 對「重大」的定義 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性質及影響載述如下: (a)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3 號修訂本澄清業務的定義,並提供額外指引。該等修訂釐清,對於視作一項業 務的一整套活動及資產而言,其必須至少包含可共同對創造產出的能力做出重大貢獻的輸入資源及實質 性過程。業務毋須包括形成產出所需的所有投入或過程。該等修訂移除了對市場參與者是否能夠取得業 務及持續產出產品的評估。反之,其將重點放在所購入的投入及所購入的實質性程序是否共同對創造產 出的能力有重大貢獻。該修訂亦已收窄產出的定義範圍,重點關注為客戶提供的貨品或服務、投資收益 或日常活動產生的其他收入。此外,該修訂為主體評估所取得的過程是否為實質性過程提供了指引,並 引入了可選的公允價值集中度測試,允許對所取得的一組活動和資產是否不構成業務進行簡化評估。本 集團已對於 2020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發生的交易或其他事件應用該等修訂。該等修訂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 表現並無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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