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 Group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2023

109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2023 港交所與GRI內容索引 關於本報告 GRI準則 披露 披露位置 不予披露原因 排放 GRI 3:重要議題2021 3-3重要議題管理 第二支柱:物業組合:可持續及高效營運,抵禦氣候變化的能力 不適用 GRI 305:排放 305-1直接(範圍一)溫室 氣體排放 關於本報告:ESG數據摘要 不適用 305-2能源間接(範圍二) 溫室氣體排放 不適用 305-3其他間接(範圍三) 溫室氣體排放 不適用 由於ESR的主要業務是管 理資產,且很大一部分排 放與物業組合運營有關, 其上下游業務活動產生的 排放量極小,因此沒有報 告範圍三的排放。 305-4溫室氣體排放強度 關於本報告:ESG數據摘要 不適用 305-5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第二支柱:物業組合:可持續及高效營運 不適用 305-6臭氧層破壞物質 (ODS)的排放 不適用 ESR不使用破壞臭氧層的 物質。因此,沒有報告這 方面的信息。 305-7氮氧化物(NOx)、硫 氧化物(SOx)及其他重要 氣體排放 不適用 ESR不從事產生大量氮氧 化物、硫氧化物和其他重 要氣體排放的業務活動。 因此,沒有報告此類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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