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Group Limited 年報2023 139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023年12月31日 企業管治 財務報表 策略報告 2.3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續) 有關預期將適用於本集團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進一步資料載述如下。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訂本針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 計準則》第28號之間有關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資經營企業之間資產出售或注資兩者規定之不一致情況。 該等修訂規定,當資產出售或注資構成一項業務時,須確認下游交易產生的全數收益或虧損。當交易涉及 不構成一項業務之資產時,由該交易產生之收益或虧損於該投資者之損益內確認,惟僅以非關聯投資者於 該聯營公司或合資經營企業之權益為限。該等修訂已前瞻應用。國際會計準則理事已剔除《國際財務報告 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訂本的以往強制生效日期。然而,該等修訂現時可供採納。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訂明計量售後回租交易產生的租賃負債所用的賣方-承租人之規定,以 確保賣方-承租人不會確認與所保留使用權有關的任何損益金額。修訂本於2024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 度期間生效,並須追溯應用於《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的首次適用日期(即2019年1月1日)之後所訂立的 售後回租交易。允許提早採納。可提早應用預期修訂本對本集團的財務報表並無任何重大影響。 2020年修訂本釐清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的規定,包括延遲清償的權利之意思以及於報告期末必須具 有延遲權利。負債的分類不受該實體行使其延遲償還負債權利的可能性的影響。修訂本亦澄清,僅在倘可 換股負債項下的換股權以股權工具入賬而負債期限不影響其分類的情況下,負債可使用本身的股權工具清 償。2022年修訂以進一步闡明,於貸款安排引致的負債契約中,僅實體須於報告日期或之前遵守的契約, 方會影響該負債的流動或非流動類別。要求實體就貸款安排引致的負債分類為非流動負債進行額外披露, 前提為實體於報告期後12個月遵守未來契約而有權延遲償還此負債。該等修訂應追溯應用,並允許提早應 用。提早應用2020年修訂本的實體須同時應用2022年修訂本,反之亦然。本集團目前正在評估修訂本的影 響,以及現有貸款協議是否需要修訂。根據初步評估,有關修訂本預期不會對本集團財務報表造成任何重 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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