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報告 ESR Group Limited 年報2023 85 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08(a)條,於每屆股東週年大會上,當時三分之一的董事(或倘董事人數並非三或三的 倍數,則為最接近但不少於三分之一的人數)須輪值退任,惟每名董事(包括按特定任期獲委任者)須至少每三年 輪值退任一次。退任董事合資格重選連任。本公司可於有董事退任之股東大會上填補空缺。 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08(b)條亦規定,輪值退任的董事應包括(就獲得所需人數而言屬必須)任何有意退任而無 意膺選連任的董事。股東週年大會前三年內並未輪值告退的任何董事須於有關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告退。據此 退任之任何其他董事應為上一次重選或委任董事以來在任時間最長者,而就於同日成為或獲重選為董事之人士 須以抽籤形式決定退任者(除非彼等之間另有協定)。 根據細則第112條,獲得董事會委任作為現屆董事會新增成員的任何董事的任期僅為直至本公司下一屆股東週年 大會為止,屆時將符合資格重選連任。 本公司將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的通函內就將輪值退任並膺選連任的董事向股東提供建議。 董事的服務合約及委任函 概無董事與本公司訂立本公司不可於一年內免付賠償(法定賠償除外)而終止的服務合約或委任函。 董事於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約中的權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概無訂立董事或與董事有關連的實體於其中直接或間接擁有重大權益的重大交 易、安排或合約。 競爭業務 非執行董事Jeffery David Perlman先生為Warburg Pincus Private Equity X, L.P. (直至2020年11月27日為本公司的主要 股東)及其聯屬公司的僱員,而該等公司於亞太區的不動產行業擁有其他投資。就彼之僱用而言,彼可能於該等 業務中擔任董事職務。 非執行董事Joanne Sarah McNamara女士於本公司一名主要股東OMERS Administration Corporation的間接擁有附屬 公司任職並擔任董事,而OMERS Administration Corporation及其附屬公司的部分業務可能與本公司業務出現潛在 競爭。 獨立非執行董事藍秀蓮女士,為Digital Realty的董事總經理及亞太地區負責人,該公司於亞太地區擁有、收購、 開發及營運可能與本公司有業務重疊及潛在競爭的數據中心,Digital Realty亦於新加坡、日本、馬來西亞、韓國、 香港及印度設有數據中心。 概無本公司董事於任何本公司主要競爭業務中擁有權益。 董事會認為,本公司有能力獨立於先前段落所述業務及按公平原則經營其業務,而有關董事於履行其作為本公 司董事的職責時已經並將繼續以本集團的最佳利益行事。 策略報告 企業管治 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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