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Group Limited 中期報告2024 57 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2024年6月30日 2.2 會計政策變動及披露(續) 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性質及影響描述如下: (a)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之修訂訂明賣方–承租人於計量售後回租交易中產生的租賃負債時遵守 的規定以確保賣方–承租人並無確認其保留的使用權相關的任何盈虧金額。由於本集團在初始應用《國 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當日並無產生任何不取決於某一項指數或利率計算的可變租賃付款之售後 租回交易,故該等修訂並無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或表現構成任何影響。 (b) 2020年修訂本釐定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的規定,包括延遲清償權的含義,以及延遲清償權必 須在報告期末存在。負債的分類不受實體行使其延遲清償權可能性的影響。該等修訂亦澄清,負債 可以用其本身的權益工具清償,以及只有當可轉換負債中的換股權本身作為權益工具入賬時,負債 的條款方不會影響其分類。2022年修訂本進一步闡明,在貸款安排產生的負債契約中,只有實體於 報告日或之前必須遵守的契約方會影響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對於實體於報告期後十二個月內 必須遵守附帶未來契約的非流動負債,須進行額外披露。 本集團已於2023年及2024年1月1日重新評估其負債的條款及條件,並決定其負債的流動或非流動分 類於初始應用該等修訂後維持不變。因此,該等修訂並無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或表現構成任何影響。 (c)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之修訂闡明供應商融資安排的特點,並規定須就 該等安排作出額外披露。該等修訂的披露規定旨在協助財務報表使用者了解供應商融資安排對實體 的負債、現金流量及流動資金風險的影響。概毋須於實體應用該等修訂的首個年度報告期內就任何 中期報告期披露供應商融資安排的相關資料。由於本集團並無供應商融資安排,故該等修訂並無對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構成任何影響。
RkJQdWJsaXNoZXIy MTIwODcxMw==